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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新规定

更新时间:2015-08-10 09:30:05 浏览次数:139次
区域: 榆林 > 榆阳
在过去的很长时间,用工通常都只会涉及到用工单位和员工两方,而随着劳务派遣的出现,“中间方”出现了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务派遣公司,主要就是由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合同,然后将劳动者介绍到用工单位。那么关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事宜你了解吗?
  为了维护派遣者的合法权益,《劳动合同法》对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和派遣者的权责作了详细规定,这也是这种新型用工方式,首次纳入法律范畴。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其中的几大亮点。
  劳动报酬按月支付
  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需要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,派遣单位与派遣者签订劳动合同,除了需要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,还应该注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、派遣期限、工作岗位等情况。双方必须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。
  无工作也有薪水
  劳务派遣者一用工形式和传统的用工不同,被派遣者如果不符合用工单位的要求而被退回之后,在派遣者没有工作的期间,派遣单位需要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低工资标准,向其按月支付报酬。举个例子来说吧,某劳务派遣单位与A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,但只在用工单位工作了1年,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一直没有将A派遣到新的用工单位工作,那么,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目前福州低工资标准,为A按月支付650元的报酬。
  不得“另眼相看”被派遣者
  专家表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被派遣者享有和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,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,应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。
  当劳务派遣者的权益遭到侵害时,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。当劳动者和派遣公司或是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,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是共同当事人,以避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出现两头扯皮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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